為切實加強長江流域生態保護,貫徹中央領導同志有關長江禁捕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進一步做好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和退捕漁民安置保障資金監管工作,按財政部要求,6月底起市財政監督局對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和退捕漁民安置財政補助政策落實和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開展專項檢查。
一是及時與市財政局業務處室主動對接,了解本市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和退捕漁民安置財政補助政策制定落實和資金投入使用整體情況。二是抓緊布置自查,結合本市實際情況,組織涉及禁捕退捕任務的浦東新區和崇明區開展自查。三是與財政部上海監管局加強溝通,合理分工,指導、督促相關區做好自查及迎查準備工作。四是根據浦東新區和崇明區的自查情況,結合市局相關處室和其他相關委辦局意見,匯總形成專項檢查工作報告按時上報至財政部。
從檢查情況來看,我市認真落實長江流域禁捕相關要求,積極出臺配套政策,細化補助賠償標準,做好安置資金保障,各項制度總體執行情況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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