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生鮮乳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規范生產經營秩序,保證生鮮乳質量安全,保障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促進奶業健康穩定發展。根據國務院《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制定該市生鮮乳收購站建設標準。
一、主體資格
生鮮乳收購站應當由取得工商登記的乳制品生產企業、奶畜養殖場、奶農專業生產合作社開辦。生鮮乳收購站必須取得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畜牧獸醫主管部門頒發的生鮮乳收購站許可證,有效期2年。
二、選址與布局
?。ㄒ唬└鲄^(市)縣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當地奶源分布情況,按照方便奶畜養殖者、促進規?;B殖的原則,科學規劃和合理布局收購站。
?。ǘ┙煌ǚ奖?,有穩定水、電供應,水質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ㄈ┓蠀^域規劃,周邊無污染源,排污通暢,達到食品衛生環境標準。
?。ㄋ模┠陶竟δ懿季趾侠?,站內生活區與收奶區分開。
三、建設用房
建筑面積應在100m2以上,除收奶操作用房外,還應設有材料倉庫、更衣室、消毒室、檢測室、衛生間及其他收購服務的必須場所。門前地面硬化在100 m2以上, 室外陽光篷面積不少于100 m2。收奶操作間的地面鋪耐磨防滑瓷磚、墻面貼瓷磚,建筑物的屋頂、墻壁及地面應采用無毒、無異味、不透水、易清洗的淺色防腐材料建造。
四、設施與設備
根據年日平均收奶量,配備相應數量及規格的設施設備。每個收奶站應具備以下設施設備:奶泵、鮮奶過濾槽、直冷式儲奶缸、鮮奶留樣專用瓶及留樣存放冰箱;乳成份測定儀等能檢測牛奶密度、水分、酸堿度、鮮度、乳脂率、蛋白率、等常規指標的檢測儀器、器材、和試劑,有符合標準的計量設備或計量工具;有低溫鮮奶運輸車;有備用電源等。
五、工作人員配備
每個收奶站至少配備2名質檢人員。奶站工作人員必須具有縣級及以上疾病控制中心簽發的健康證。質量檢驗人員有相關部門核發的收奶員資格證書,持證上崗。質檢人員每年應經縣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動物防疫、衛生等法律法規、質量標準等方面的培訓和考核合格,方能上崗。
六、管理制度
生鮮乳收購站應建立健全各項工作制度,并裱制上墻,嚴格執行。
?。ㄒ唬┬l生消毒制度
奶站配備的收奶設備及存儲運輸設備等,應及時按要求清洗消毒。加強衛生管理,收奶操作間保持衛生、整潔、無蠅、無鼠。鮮奶存儲與運輸應科學合理,符合衛生質量要求。嚴格按照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印發的《生鮮乳收購站衛生制度》(詳見附件一)的規定執行。
?。ǘ┵|量安全保障制度
收奶站應按照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印發的《生鮮乳收購站質量安全保障制度》(詳見附件二)的要求建立收奶質量安全保障制度,確保收奶質量安全。
七、生鮮乳收購
?。ㄒ唬┦漳陶緫撘罁渡r牛乳收購標準》(國家標準GB6914-86)與奶牛養殖場(戶)簽訂奶源購銷合同。
?。ǘ┥r奶收購站應當按照《生鮮牛乳收購標準》(國家標準GB6914-86)對收購的生鮮奶進行常規檢測。檢測費用不得向奶畜養殖者收取。生鮮奶收購站應當保持生鮮奶的收購質量。
?。ㄈ┙箵郊偈辜?,禁止收購有質量問題的生鮮奶,禁止向生鮮奶中添加任何物質。管理、質檢人員應嚴格把關,認真負責,做到每批必檢,合格才收,并做好記錄保存備查。
附件:
生鮮乳收購站衛生制度
1、環境衛生
1.1奶站距離居民集中區、醫院和垃圾場(站)、污水(站)500米以上。
1.2奶站職工宿舍與奶站工作用房相距20米以上;奶站周邊不得有農藥、獸藥和其他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生產、經營單位。
1.3奶站周圍100米內無污染源(廁所、畜禽養殖場等),地勢稍高,排污順暢。
1.4奶站連接公路的道路路面、停車場和室外場地地面硬化,定期清潔,保持衛生,雨天不泥濘,晴天不揚塵。
2、室內衛生
2.1奶站室內地面砌防滑耐磨瓷磚,墻面1.5m以下貼白色瓷磚,墻面上部、屋頂采用無毒、無異味、不透水、易清洗的淺色防腐材料建造。
2.2奶站工作用房各功能間(收奶室、鮮奶制冷貯存室,質量檢測室等)相互分隔。
2.3奶站室內每天清洗一次,三天全面消毒一次。確保室內無異味,墻面、地面無污垢,室內無蒼蠅、老鼠。
3、設備衛生
3.1材質:奶站盛、儲奶容器須用不銹鋼制造。
3.2存貯:生鮮奶須用制冷設備在2小時內冷卻至0—4℃,低溫罐裝密封存貯。
3.3裝車:只能使用吸奶泵把奶從儲奶罐(槽)抽入運奶車。
3.4運輸:由符合要求的生鮮奶運輸車在0—4℃的低溫下運送。
3.5清洗:每送完一次奶用堿液清洗貯奶罐(槽、盛奶桶)和運奶車的罐(槽),每三天用酸液清洗一次貯奶罐(槽、盛奶桶)和運能車的罐(槽),并用符合國家飲用水標準的清水沖洗殘留的堿酸液。每天清洗設備外表一次,保證設備外表清潔。
4、人員衛生
4.1奶站工作人員必須具有縣級以上疾病控制中心檢查合格后簽發的健康證才能上崗。每年體檢一次,體檢不合格者不能上崗。
4.2奶站須配備工作人員專用衛生工作服(含鞋帽),并定期清洗消毒,確保整潔。
4.3工作人員必須經常修剪指甲等,保持個人清潔衛生。
生鮮乳收購站質量安全保障制度
為了保證生鮮乳收購站收購的生鮮乳質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設備
1.1盛奶桶以不銹鋼制造。
1.2儲奶罐(槽)具有制冷功能,在滿罐時2小時內將生鮮乳冷卻到0-4℃。
1.3配備與制冷、儲存設備配套的備用發電機組,在停電時立即啟用。
1.4運奶車具有制冷、保溫功能,運輸過程中,奶的溫度保持在0-4℃。
2、生鮮奶檢測
2.1配置對生鮮乳進行質量安全國家標準常規檢測的儀器設備和工作間。
2.2配備專人按照乳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對每批生鮮奶進行感觀、酸堿度、密度等常規檢測。
2.3依法接受縣級以上行政監管部門對收購的生鮮乳進行隨機和定期快速檢測,接受省、市(州)行政監管部門進行的常規監督檢測和執法抽樣檢測。
2.4檢測指標:生鮮乳營養質量指標(衛生部門制定標準)、常規衛生指標(衛生部門制定標準)、細菌總數、致病性微生物(結核病菌、布幣桿菌、抗生素等)、獸藥殘留和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學物質殘留。
3、禁收及無害化處理
3.1禁止收購下列生鮮乳
3.1.1添加了任何物質的;
3.1.2營養成份不達標的;
3.1.3常規檢查不合格的;
3.1.4用非食品容器送收的;
3.1.5經檢測不符合健康標準或未經檢疫合格的奶畜產的;
3.1.6奶畜產犢7日內的初乳(但以初乳為原料從事乳制品生產的除外);
3.1.7在規定用藥期和休藥期內奶畜產的;
3.1.8其他不符合乳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的。
3.2不合格生鮮奶的無害化處理
對不符合乳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的生鮮乳,經檢測無誤后,在當地畜牧獸醫主管部門的監督下銷毀或采取其他方式無害化處理。
4、設備消毒
生鮮乳貯存設施使用前必須消毒并晾干;使用后1小時內應清洗、消毒并晾干;不用時,用防止污染的方法存放好,避免對生鮮乳造成污染。
5、記錄記載
5.1記載內容
5.1.1生鮮乳收購記錄,由收奶員負責記錄并簽字。
5.1.2生鮮乳檢測記錄,由檢驗員負責記錄并簽字。
5.1.3生鮮乳銷售記錄,由銷售經辦人負責記錄并簽字。
5.1.4生鮮乳運送交接記錄,由押運員記錄,并由收奶單位經辦人、押運員、駕駛員、乳制品企業收奶員共同簽字。
5.2記錄格式
記錄格式按照農業部辦公廳農辦牧[2008]67號文件提供的格式,由縣級畜牧獸醫部門統一印發轄區內收奶站。
5.3記錄保存
收奶站各項記錄裝訂成冊,保存二年。
6、監督管理
6.1巡查制度
市(州)縣(市、區)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定期和不定期巡查轄區內所有奶站。
6.2巡查內容
6.2.1對向奶站供應生鮮乳的奶畜進行乳腺炎、結核病、布幣桿菌及其他傳染疾病檢疫。
6.2.2督促向奶站供應生鮮奶的養殖場(戶)依法使用獸藥、飼料等投入品;
6.2.3監督向奶站供應生鮮奶的養殖場(戶)執行奶畜休藥期和產犢后7日內初乳的禁售;
6.2.4督察派出的駐站質量監督員履行職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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